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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投标-新疆水科院科研综合实验楼楼体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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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新疆水科院科研综合实验楼楼体亮化工程公告
(招标编号:2026(JKJ)23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水科院科研综合实验楼楼体亮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2.157308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新疆水科院科研综合实验楼楼体亮化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疆水科院科研综合实验楼楼体亮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水科院科研综合实验楼楼体亮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备(满足一项即可)[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6、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注:业绩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5月26日10时30分到06月05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线下或线上报名;1、线下报名: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乌鲁木齐市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无二维码或者因为复印件模糊不清造成二维码无法查询企业信息的,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或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复印件,供应商对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2、线上报名:投标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正文须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文件费:500元(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