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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新建和平镇第一幼儿园幼儿保教具、图书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甘肃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6日
打印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榆中财采备字[2026]0034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榆中县新建和平镇第一幼儿园幼儿保教具、图书等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小企业预留进行修改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

)合同包1(榆中县新建和平镇第一幼儿园幼儿保教具、图书等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7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5.1投标人资格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75%,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现变更为:

)合同包1(榆中县新建和平镇第一幼儿园幼儿保教具、图书等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5.1投标人资格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内容不做变更,以重新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中县教育局

地址:榆中县城关镇太白东路65号

联系方式:0931-5606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18109497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雯

电话:18109497382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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