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招标信息安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2026秋—2028春(二学年)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征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福建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6日
安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2026秋—2028春(二学年)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Z3505001NOE0002120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2026秋一2028春(二学年)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000万元,招标人为安溪县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覆盖全县81所中小学,约3.2万名学生用餐。上一轮采购(2025春一2026春,三学期)即将于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后到期。目前正准备启动新一轮(2026秋一2028春,二学年)招投标工作。项目拟按两年(四个学期)进行招投标,预算金额约1.5亿元,分为6个项目包。拟同意联合体参加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2026秋一2028春(二学年)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需求调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2026秋一2028春(二学年)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该阶段属于招标前调查,暂不设置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6日11时30分到2026年06月01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发送“xxx公司想要获取安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2026秋一2028春(二学年)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的附件材料,参与该项目的市场调查并提供材料”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17时31分递交方式:福建省泉州市电子版与纸质版均需提供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17时31分开标地点:/
七、其他
受安溪县教育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2026秋一2028春(二学年)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调查咨询,欢迎有实施能力的供应商参与采购需求调查咨询并按要求递交采购需求调查材料。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2026秋一2028春(二学年)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二、采购单位:安溪县教育局
三、采购项目情况和内容
1.项日概况
安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覆盖全县81所中小学,约3.2万名学生用餐。上一轮采购(2025春一2026春,三学期)即将于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后到期。目前正准备启动新一轮(2026秋一2028春,二学年)招投标工作。
(1)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为15000万元,项目招采分为6个合同包。
(2)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计划于需求调查及采购程序完成后启动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采购流程实际进度确定,最终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进度的权利。
(3)需满足的要求: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及安溪县教育局项目需求进行审核与赔付。
2.采购内容:安溪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2026秋一2028春(二学年)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要求(详见附件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需求征集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应以上述项目采购内容为基础,提供相关调查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填写“采购需求调查材料”(详见附件二:采购需求调查材料提交格式)。
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调查材料的要求:
(1)电子版采购需求调查材料
a.可编辑的word版本;
b.包括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或盖章或经自然人签名后的pdf扫描版,可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纸质版采购需求调查材料:需盖公章(每一面均需盖章、骑缝章),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五、采购需求调查须知
1.本次采购需求征集活动为采购项目开展前的需求调查阶段。本次征集活动非供应商资格预审,与实际采购时投标无关,相关资料仅作为采购单位编制采购需求使用,但供应商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无论采购单位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供应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采购需求征集资料的供应商,采购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质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单位有权针对需求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采购单位的问题;采购需求公示期间征集到的意见或建议不属于质疑事项,不按质疑程序处理、不受质疑时限约束。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提交的需求响应文件,须全面明确落实本项目建设目标所需的全部服务、商务及履约要求。
5.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需求响应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交的需求响应内容须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条款明确,同时充分兼顾后续采购延续性与市场竞争性。本项目若涉及后续续保、服务扩容及相关配套采购事项,须统筹考虑服务标准统一、业务系统对接、保障规则兼容等相关要求。
六、采购需求征集截止时间、需求方案提交截止时间电子版材料:2026年6月1日17:30(北京时间)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调查电子文件(盖章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材料:可邮寄或者直接送至本公司,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电子文件提交后,纸质版提交时间可适当放宽,尽快邮寄即可)。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