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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长春市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配电工程及北门10kV迁建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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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长春市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配电工程及北门10kV迁建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RC2026T064(T01))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配电工程及北门10kV迁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招标编号:JRC2026T064(T01)
项目名称:长春市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配电工程及北门10kV迁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2米水泥杆2根、电缆直线井8座、转角井2座、接头井2座,顶管敷设电缆等。
建设地点:长春市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工程投资估算:146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响应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满足磋商文件《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响应文件内附相应人员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近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2.7 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鼓励在建筑市场活动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审慎使用“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
2.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2.9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11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5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即可)注:供应商须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须递交磋商保证金或保函。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