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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通告资讯山西省绛县集中供热热源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西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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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绛县集中供热热源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L20260507-FW)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绛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绛县集中供热热源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总投资 14185 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为 13986 万元(工程费用 120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798 万元,基本预备费 138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 199 万元。,招标人为绛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新建热源厂、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热源厂:建设 2×58M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热源厂一座,满足至少 240 万㎡供热面积。建(构)筑物:锅炉房、新鲜水池及综合水泵房、除尘设施、脱硫脱硝设施、灰库、输煤栈桥、烟囱、库房、综合办公楼等部分,总占地约 53 亩。附属工程:包含交通运输工程、绿化工程、地基处理、生活办公设施,以及在线监测装置安装,满足生产运营及环保监测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绛县集中供热热源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绛县集中供热热源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财务要求A、投标人已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近 3 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B、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 2900 万元人民币(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 30 日内的自有资金证明)。
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法律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出具声明),声明和保证以下内容:A、在本次招标申请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B、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C、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5、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A、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能超过三名;B、需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沟通,协调等工作,且联合体各方应当就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事项对特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C、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股权比例最高或出资比例最大的成员;D、本项目的建设施工任务可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成员负责。
6、其他要求:A、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35%。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投标人同时参加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西省运城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绛县东南方向约 3.5km 处,陈村镇东荆下村西侧
1.2 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14185 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为 13986 万元(工程费用 1205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798 万元,基本预备费 138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 199 万元。
1.3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及项目融资。①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约为 2837 万元,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 20%,由中标特许经营者负责筹集。②项目融资:本项目债务资金约为 11348 万元,占总投资 80%,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
1.4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31 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30 年(含 30个供暖季)。前期及建设期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运营期指从项目具备点火供热条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且运营期内应完整覆盖经招标确定的全部供暖季周期。
1.5 收费渠道及方式:本项目为使用者付费项目。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对热力输送企业(供热单位)提供热源、热能,由热力输送企业(供热单位)向其支付热源费。
2、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等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