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LNTH2026108E)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分校)现拥有教职工300余人,学生约2958人。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2家餐饮企业为全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分别位于食堂的一楼和二楼,使用面积分别为3900平方米。中标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全体师生安全用餐,保证质优价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1日08时00分到2026年05月28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方式:现场方式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其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格式自拟》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8、《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采购文件每包组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