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浦口码头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0日
(招标编号:001)
一、招标条件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本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浦口码头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施工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计划对南京轮渡有限公司浦口码头改造项目开展电力工程招标工作,南京轮渡有限公司浦口码头电力工程主要工程量包括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1台、敷设YJV22-0.6/1kV-4*240+1*120电缆240米、ZC-YJV22-8.7/15KV-3*70电缆40米,砌筑变压器基础1座以及电气的调试等,本项目涉及电压为10KV(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浦口码头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浦口码头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施工: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3.1.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及以上(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拟投入本次项目人员属于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
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中所涉类型人员的,执行该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若投标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1.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含)、承修类三级(含)、承试类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3.1.5 投标人必须提供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投标人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只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3.1.6投标人必须提供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投标人为投标授权委托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只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如授权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3.1.7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报告中不得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或网址截图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3.1.8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特征,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1.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 3.2承诺书(提供下述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3.2.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2.2申请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承接相关业务资格且在暂停期内;3.2.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3.2.6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单位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3.2.7投标人需承诺将积极配合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的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协调现场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处理后期相关投诉工单等配合工作,并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及管理。同时将按照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人员;3.2.8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5月21日至2026年 05月 28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南京市 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报名。(2)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投标人持1《单位介绍信》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凭证应体现缴费月份(缴费月应为获取招标文件前一个月)、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如授权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上述三者材料缺一不可本工程不接受网上获取。(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包(支付宝),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