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关于-洛阳市孟津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包4、包7)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孟津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包4、包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26.09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孟津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阳市孟津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孟津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包4、包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孟津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包4、包7))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日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
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
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
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2日00时00分到2026年05月28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09时1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1日09时10分
开标地点 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