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关于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2026-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保及监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2日
2026年度信息公告&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2026-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保及监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2026-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保及监控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包:消防监控服务项目:第二包: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消防监控服务项目(预算:30万元);(002)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预算:57万元);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成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X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X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x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消防监控服务项目(预算:30万元))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002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预算:5.7万元))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电子邮件获取:将《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每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注:上述资料每包各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5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