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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项目-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1-10合同段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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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项目-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1-10合同段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1- 10合同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采 购:01合同段:沥青混凝土类;02合同段:商混及水泥砂浆类;03合同段:井盖、雨水篦 子类;04合同段:花岗岩类;05合同段:仿石砖类;06合同段:花砖类;07合同段:五金 及其他类;08合同段:铁艺制品类;09合同段:交安、消防设施类;10合同段:标志标线 类等10个品类的货物及配送,包括采购、供货、运输、交货、仓储等。采购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采购清单,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的货物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 01合同段;(002)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 围项目02合同段;(003)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 材料入围项目03合同段;(004)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 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4合同段;(005)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 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5合同段;(006)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 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6合同段;(007)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 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7合同段;(008)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 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8合同段;(009)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 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9合同段;(010)乌鲁木齐市政环 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10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1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或授权(销售)许可证明。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市政设施维护相关材料采购项目业绩,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各合同段采购内容,能体现投标人对应材料品类的采购组织、货物供应及履约服务能力 即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2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或授权(销售)许可证明。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市政设施维护相关材料采购项目业绩,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各合同段采购内容,能体现投标人对应材料品类的采购组织、货物供应及履约服务能力 即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3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或授权(销售)许可证明。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市政设施维护相关材料采购项目业绩,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各合同段采购内容,能体现投标人对应材料品类的采购组织、货物供应及履约服务能力 即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问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4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或授权(销售)许可证明。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市政设施维护相关材料采购项目业绩,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各合同段采购内容,能体现投标人对应材料品类的采购组织、货物供应及履约服务能力 即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5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或授权(销售)许可证明。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市政设施维护相关材料采购项目业绩,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各合同段采购内容,能体现投标人对应材料品类的采购组织、货物供应及履约服务能力 即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6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6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或授权(销售)许可证明。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市政设施维护相关材料采购项目业绩,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各合同段采购内容,能体现投标人对应材料品类的采购组织、货物供应及履约服务能力 即可。
注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7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7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或授权(销售)许可证明。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市政设施维护相关材料采购项目业绩,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各合同段采购内容,能体现投标人对应材料品类的采购组织、货物供应及履约服务能力 即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8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8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或授权(销售)许可证明。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市政设施维护相关材料采购项目业绩,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各合同段采购内容,能体现投标人对应材料品类的采购组织、货物供应及履约服务能力 即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9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09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或授权(销售)许可证明。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市政设施维护相关材料采购项目业绩,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各合同段采购内容,能体现投标人对应材料品类的采购组织、货物供应及履约服务能力
即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10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及子公司市政设施维护常用材料入围项目 010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或授权(销售)许可证明。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 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市政设施维护相关材料采购项目业绩,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各合同段采购内容,能体现投标人对应材料品类的采购组织、货物供应及履约服务能力 即可。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1日12时00分到2026年06月01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 投标人于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6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