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院临时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773-2640GNJLFWCS123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院临时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人为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院临时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院临时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院临时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院临时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院临时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磋商公告中公布的方 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 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773-2640GNJLFWCS1232
1.2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院临时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管理费人民币70.00元/人/月。
1.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篇):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1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院临时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一项 1.采购人支付的劳务派遣费包括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符合条件的第 三方临时用工人员,具体岗位按照医院实际情况和用人基数核算,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应包 含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等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
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05月25日起至2026年05月29日,每天8:30-11:00,13:3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和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地点:长春市
3.3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5.1 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