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热点人保财险河北雄安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2日
2026年度热点信息=人保财险河北雄安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河北雄安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HBCT-260679-001)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河北雄安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河北雄安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2.2招标范围及需求:预算金额:30万/年,三年 90万。拟入围 10 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服务范围: 为分公司提供调解、诉讼、仲裁等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类及非保险类诉讼、仲裁案件代理,以及理赔阶段、追偿阶段专项法律服务 诉讼案件涵盖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全部程序。详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性质:法律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2.8 报价要求(投标限价)本项目拟采用单价方式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与业务需求相适应的规模、实力和良好的声誉,且收费合理。(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近三年未受过律师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客户投诉,其中成立未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未受过处罚和投诉,并且连续经营时间至少一年以上。(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应与公司没有利益冲突或其他影响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利害关系。(提供利冲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为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已经提供的法律服务无重大失误并且获得良好评价。(提供承诺函)。
3.6.专职律师人数不少于5人(含),其中,拟提供的服务团队成员3人(含)以上,律师团队负责人须从事律师工作满5年,其他成员从事律师工作满3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9.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10.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xinyongfuwu/?navPage=5)“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未查询到有不诚信信息。(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12.未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招标人提供名单)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4.服务律师应当具备的条件:
3.14.1.具有必要的职业资格
3.14.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三年以上的从业经历
3.14.3.勤勉、尽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3.14.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
3.14.5.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监管机关等机构关系良好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5月23 日至2026年5月 29 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石家庄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报名邮箱:(备注;“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报名资料”)。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导致投标资格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须现场递交至保定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