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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信息莱州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豆制品 、蛋类)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二次补充征集)征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东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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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豆制品 、蛋类)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二次补充征集)征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莱州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豆制品、蛋类)采购项目框架协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320万元,招标人为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莱州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豆制品、蛋类)采购项目,A包:豆制品(主要内容 以豆类为主要原料经加工而成的食品);B包:蛋类(主要内容为鲜鸡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B包:蛋类(主要内容为鲜鸡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B包:蛋类(主要内容为鲜鸡蛋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1供应商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备学校食堂 采购所需大宗食材的供应能力;
3.1.2B包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为经销商,须 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1.3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1.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征集人、征集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3.1.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 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规定,B包按批发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3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 2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征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携带(1)在有效期 内的营业执照副本,B包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 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销 商参与投标的除本单位证明材料携带原件,生产企业证明材料可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生产 企业鲜章)
征集文件每 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 12日 0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