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资讯+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厂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2日
2026年度资讯+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厂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本询比项目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厂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人为本溪经济开发区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自主询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厂房维修改造工程
1.2发包人:本溪经济开发区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
1.4项目概况:根据本溪经济开发区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厂房生产建设需求,对原有房屋部分区域进行维修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加固工程,电气工程。本工程改造维修建筑面积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厂房维修改造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_60日历日_(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指令为准)
2.3建设地点:本溪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3.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9被责令停业的;
(3.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5月18日至2026年05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电子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tbgs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