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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吉林省农安县实验中学教学楼防水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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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安县实验中学教学楼防水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农安县实验中学教学楼防水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6.9264万元,招标人为农安县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 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安县实验中学教学楼防水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农安县实验中学教学楼防水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 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 相应的监理能力。
2.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2.3信用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e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 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 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 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 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2.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 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9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获取,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以清晰可 辨的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投标人邮件应 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安县实验中学教学楼防水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RA20260011FW;
项目名称:农安县实验中学教学楼防水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69264.00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报价方式:折扣系数报价0-1之间(最终监理费采用工程完工后的工程财审值为计费基数计 算出的监理费乘以投标报价系数,并且不超工程完工后的工程财审值的2%,如若超过此价 格,则按工程完工后的工程财审值的2%作为监理费结算额)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 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 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且 不增加监理报酬;
服务地点:长春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 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 相应的监理能力。
2.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2.3信用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e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 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 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 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 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2.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 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
3.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获取,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以清晰可辨的资 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 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
(4)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