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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信息铜川市新区高家小学提升改造项目代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陕西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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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新区高家小学提升改造项目代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铜川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铜川市新区高家小学提升改造项目代建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铜川市新区高家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教学楼一栋、危房的拆除、室外工程及大门改造工程。规划新建教学楼总建 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地上4层。采购内容为规划及设计方案、前期报建审批手续、工程 勘察、设计,协助招投标、施工管理、基础设施配套直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具体内容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9万元。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 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关移交备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铜川市新区高家小学提升改造项目代建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铜川市新区高家小学提升改造项目代建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截 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开户信息: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5年05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
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2025年05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 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6年05月 25日至2026年05月 29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拒绝邮寄)。电子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铜川市
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一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 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等三部门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扩大政 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