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关于//普洱市西盟县民族中学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MPPCG-2026-14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普洱市西盟县民族中学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019754万元,招标人为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①、墙面改造:足球场周边墙及大门口墙面抹灰,抹灰面积211.8平方米,涂料 面积674.96平方米。②、宣传栏改造:刷油漆20.8平方米。③、水沟旁挡土墙加高:改造 长度40m,砌砖2.45立方米。④、停车场破损地面修复:修复面积36平方米,新增41平 方米,改造排水沟12米。⑤、改造排水 增加砖砌检查井2个,塑料检查井1个,排水管148 米,更换铸铁井盖1套,包封给水管36.1米。⑥、原绿化带改人行道:增加人行道579.2 平方米,台阶19.7平方米;移栽乔木8株,灌木8平方米,并增加浇水管35米,取水阀3 个。⑦、零星改造:水源头铺盖碎石14.4平方米,更换井盖一个。⑧、定制花箱20个,并 在花箱内种植三角梅505株。⑨、新建旗台一个,18米高旗杆一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洱市西盟县民族中学零星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洱市西盟县民族中学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供应商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
B、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 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
(1)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及其附注(无附注的提供书面说明);
(2)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 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4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纳税申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 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4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的名称一致,且不得 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8日 06时00分到2026年05月25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西盟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西盟县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普洱市西盟县民族中学零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洱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28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PPCG-2026-14号
2.项目名称:普洱市西盟县民族中学零星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2.02万元;
5.最高限价:320197.54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①、墙面改造:足球场周边墙及大门口墙面抹灰,抹灰面积211.8平方米,涂 料面积674.96平方米。②、宣传栏改造:刷油漆20.8平方米。③、水沟旁挡土墙加高:改 造长度40m,砌砖2.45立方米。④、停车场破损地面修复:修复面积36平方米,新增41 平方米,改造排水沟12米。⑤、改造排水:增加砖砌检查井2个,塑料检查井1个,排水 管14.8米,更换铸铁井盖1套,包封给水管36.1米。⑥、原绿化带改人行道:增加人行道5792 平方米,台阶19.7平方米;移栽乔木8株,灌木8平方米,并增加浇水管35米,取水阀3 个。⑦、零星改造:水源头铺盖碎石14.4平方米,更换井盖一个。⑧、定制花箱20个,并 在花箱内种植三角梅505株。⑨、新建旗台一个,18米高旗杆一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供应商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
B、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 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
(1)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及其附注(无附注的提供书面说明);
(2)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 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4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纳税申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 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4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的名称一致,且不得 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请于2026年 05月 18 日起至2026年 05月 25日,每天上午 06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普洱市领取磋商文件。
2.地点:普洱市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普洱市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普洱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