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6年度-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产品加工园区水处理中心项目(水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日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产品加工园区水处理中心项日(水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招标单位为新疆源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预算金额为 73.52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产品加工园区水处理中心项目(水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
2.2项目编号:XJJ2ZB-2026052001:
2.3交货地点: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产品加工园区;
2.4招标内容:水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包含不仅限于水处理全套设备采购、运输、装卸、现场安装、管路连接、电气授线、系统调试、环保验收配合、人员培训、质保期维护等全部内容,直至项目调试合格、正常稳定运行并交付使用;
2.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质保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及安装、调试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3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写字楼A座9层918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邮青。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2026年02月-2026年0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日期为准);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若近半年无实际经营业务,无应税收入,提供无欠税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从上述网站中查询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无相关内容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资料均须为有效证件且须携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套,按顺序装订成册,缺一不可,资料不齐全者,将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以上证件资料审查齐全且有效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现场查询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如若查询结果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将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每份2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现场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