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医共体总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项目概况广南县医共体总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6年6月12日 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遴选条件
广南县医共体总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已获广南县人民政府批复,现对该项 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受广南县人民医院委托,组织开展广南县医 共体总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二、遴选项目名称及预算
2.1项目名称:广南县医共体总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2.2采购人项目编号:GNXYGTZYY-YP-2026010
2.3遴选编号:GXTC-C-26290290
2.4采购预算:无预算金额,采购金额据实结算。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服务期内向广南县医共体总医院各成员单位提供药品配送服务(配送对象 包含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并按照文山州医保政策要 求执行。合同执行时按照实际供货量和挂网单价据实结算。配送费用包括采购明细中货物款、 保险费用、检测费、检定费、仓储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装卸费、商检费用、银行费用、 税费、利润、精益化管理服务费、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 与培训费)、供应商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支出所涉及的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 及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等。具体要求详见遴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遴选文 件中提供的配送清单药品品种供供应商参考,具体需求以采购人配送指令为准。如配送企业无 法配送的品目(含集采和非集采),采购人将首先要求配送企业进行整改。若整改后配送问题 仍未解决,采购人有权启动程序另行选择其他具备能力的配送企业承接配送业务,以确保药品 的临床供应不受影响。采购人也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限内,若有全国药品集中采购、 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落地,采购人将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任务。
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 州、县政策调整,需要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则按照国家、省、州、县最新政策规定 执行,由此造成影响合同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 责任。
3.3服务对象:广南县医共体总医院各成员单位(配送对象包含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 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
3.4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标准及地方药品标准,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规定的标准及行业现行药品质量标准,能满足采购人开展医疗业务药品使用需求,质量合 格。
3.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州、县及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采购人 根据各批次药品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按实际数量验收。如发现数量不足或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供应商除采取补足或更换措施外,还须承担被取消配送资格的责任。
3.6药品价格:药品采购价格原则上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云南医疗保障网厅所中 选品规最低价为准(没有在平台内备案的药品暂不进行报价)。
3.7药品配送量及配送品目:药品配送量以采购人最终实际采购数量为准,采购人不对中 选的企业配送份额或年度配送量做保底承诺,药品配送品目以采购人提供的药品目录为准(注: 因临床需求,药品目录会随之调整,调整的药品未在该目录范围内的,双方协商确定采购)。
3.8药品款支付:按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完成批次供货及验收后,采购人走完院内流程后据 实结算货物款项。
3.9配送时间:配送企业保证及时配送广南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采购的药品。能保障一般 药品24小时内送达广南县城,乡镇不得超过48小时,急救、急用药品必须在8小时内送达。常 规药品品种送达率达到95%以上,急救、急用药品送达率达100%。节假日照常配送。承诺严格 执行“两票制”,配送时必须提供“两票制”发票。此项要求供应商应做出相应内容的承诺和 保障措施。
3.10遴选配送企业数量:5家。
3.11合同签订方式:本次遴选由广南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委托广南县人民医院作为采购人, 统一组织本次遴选工作。中选通知书发送之日起30日内,由广南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包含县 级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入选配送企业自行签订配送 合同(在合同履行服务期内,因国家、省、州、县政策变化需要终止合同的,必须无条件执行)。
药品配送量以采购人最终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广南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不对中选的企业配送份 额或年度配送量做保底承诺。
3.12其他说明:
(1)本次遴选将组织资格审查,参加报名的供应商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 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2)本次遴选不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组成一个供应商身份参加。
(3)本项目允许分包,但禁止转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其 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2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 或2022-2024年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2024年间任意一年的 财务报表;
4.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4.4供应商必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处罚指200万元及以上金额);
4.5供应商从业人员数量能满足配送业务需求,拥有药剂、医学、生物和化学等相关专业 人员。
4.6供应商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及设备,能满足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具 备一定数量的配送车辆(配送冷藏药品的需有冷链运输车),保证及时配送需求。
4.7供应商具备完善的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 全过程质量控制。
4.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且未被移出,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后,交由评审小组审查。
4.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遴 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遴选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药品配送 企业,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遴选。
五、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5.1 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1.1供应商需“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填写;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1.3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 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1.4联系人的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5.1.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获取遴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17时00分。
5.2遴选文件售价:0元/份。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时00分。
6.2网上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七、开启仪式时间:2026年6月12 日9时00分。开启地点:昆明市。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