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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湖南浦科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衡东经济开发区(衡东化工片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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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湖南浦科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衡东经济开发区(衡东化工片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经济开发区(衡东化工片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衡东经济开发区(衡东化工片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批【2025】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浦科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6462.37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湖南浦科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东经济开发区(衡东化工片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衡东经济开发区大浦工业园片区;
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本期初步设计建设用地面积为 40635 ㎡',其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用地面积为 23364.88 ㎡,配套设施用地面积(道路用地面积)为 17270.12 ㎡。主要建设功能区域包括:管理用房、辅助用房及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污水处理区、无人值守岗亭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施工指标)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 1440.01 m*;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13.15 米;
(施工指标)市政公用工程
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23364.88 平方米;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
(施工指标)市政综合工程:
单项合同额 3836.06 万元:
单项合同额 3836.06 万元;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
口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_一个_;
2.5 工期要求: 365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06-30,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7-06-30;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招标范围
衡东经济开发区(衡东化工片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口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口企业资质(施工部分):牵头单位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口不要求 口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款要求。
4.2 本次招标: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口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女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918.03 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
4.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口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口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918.03 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款。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4 4(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2日08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