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项目-天津市北辰城市资源开发利用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0日
2026年度项目-天津市北辰城市资源开发利用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6-ZC-036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市北辰城市资源开发利用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0,0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 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城市资源开发利用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北辰城市资源开发利用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监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北辰城市资源开发利用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北辰城市资源开发利用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 盖公章。
3.提供2025年06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 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 1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磋商文件售价:¥500.00/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 29 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 月 2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七、其他
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拒 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