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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发布-长春市双阳区现代智慧设施农业产业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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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现代智慧设施农业产业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XZB202603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双阳区现代智慧设施农业产业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长春市吉鹿盛丰农业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双阳区现代智慧设施农业产业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双阳区现代智慧设施农业产业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1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5月27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 15 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现代智慧设施农业产业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已由主 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实施主体自筹,实施主体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吉
鹿盛丰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现代智慧设施农业产业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
(2) 项目编号:JLHXZB2026030
(3)实施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4)项目内容:招标人拥有长春市双阳区146公顷土地使用权(用地属性为耕地、林地等, 实际土地面积以测绘及规划方案为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实施主体,投标人负责实施长春 市双阳区现代智慧设施农业产业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投标人自行按照投资、建设、运 营,采用F+EPC+0模式进行一体化实施。
(5)土地租期:20年;其中建设期限不超过24个月。
(6)土地租金:结合当地近三年土地租赁价格进行评估,最终以评估结果确定的 土地租赁价格为准。
2.2招标范围:长春市双阳区现代智慧设施农业产业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投标人负责 前述产业项目的立项、投资、设计、勘察、测绘、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管护等工作, 投标人建设期总投入不低于14亿元。
2.3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并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全部立项相关 手续;招标人不参与本项目任何投资,项目由投标人自主投资、自负盈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外 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联合 体各成员方均需满足)。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对应资质条件: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 单位按照内部专业分工,分别满足各自承担板块的资质及资格要求。
3.1.1.1投资单位: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2工程总承包单位资质要求:
3.1.1.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建筑 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市政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 投标时,由承担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1.1.2.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单 位提供)。
3.1.1.2.3投标人中运营单位: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 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的产业运营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1.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 court. gov .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5项目组织机构要求:本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明确设立如下组织机构,设立总项目负 责人及投资负责人、EPC负责人、运营负责人,总负责人由牵头方委派,投资负责人由投资 方委派,EPC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派,运营负责人由运营单位委派。
3.1.6投标人中EPC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可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1.6.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6.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1.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7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
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本获取方式: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 邮 箱:(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复印件(2)法 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 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证书;(6)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6年06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