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FY-2026050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公告发布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投标人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享受国家政策缓缴或减免规费税金的,须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投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5时00分到2026年05月27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获取方式1: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江苏获取方式
2:[法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授权代现场获取。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并联系经办人获取文件(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扬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