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钦州、玉林生鲜原材料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FZB-2026-TF-03032-2)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本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钦州、玉林生鲜原材料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钦州、玉林生鲜原材料框架 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采购生鲜原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41.00万元(含税)。
1.4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的标包数为1个 。招标人在各标包中各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人中标份额100%.序号 标包 服务地点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1 标包1 广西钦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295.00
2 标包2 广西玉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46.00
1.5框架协议有效期: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至本项目采购额度执行完毕为止。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以上预估金额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业务量以 招标人下发订单为准,业务量调整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投标时须考虑 风险。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如下:
标包1:序号 类别 含税报价系数最高限价
1 猪肉类 95.00%
2 牛羊肉类 95.00%
3 鸡鸭肉类 95.00%
4 海产类 95.00%
5 其他肉类 95.00%
6 蔬菜类 95.00%
7 水果类 95.00%
8 腌制菜品 95.00%
9 干杂类 95.00%
10 豆类 95.00%
11 调料类 95.00%
12 烧卤类 95.00%
13 大米/油 95.00%
标包2:序号 类别 含税报价系数最高限价
1 猪肉类 98.00%
2 牛羊肉类 98.00%
3 鸡鸭肉类 98.00%
4 水产类 98.00%
5 其他肉类 98.00%
6 蔬菜类 98.00%
7 水果类 98.00%
8 腌制菜品 98.00%
9 干杂类 98.00%
10 豆类 98.00%
11 调料类 98.00%
12 蛋类 98.00%
13 大米/油 98.00%
投标人的所投标包任一含税报价系数高于相应标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 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包)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
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 本或副本;
(2)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正本或副本;
(3)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 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 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 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免税产 品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本项目后,在服务期内为中标项目购买不低于200万保额 的相关本项目产品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期内须确保保单处于有效期内 ,中标人在保单载明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业务过程中,因食品 安全事故(非被保险人的故意违法行为导致的)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第三者人身 损害,须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5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6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内具备1份同类生鲜 配送服务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 、签章页、项目内容页。框架合同必须附上相应的采购订单或其他结算依据, 无框架合同仅有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的业绩不予认可,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等 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附有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附 有框架合同的结算文件签订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框架合 同的订单时间或结算时间为准。
2.7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1名配送人员,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驾驶证。
备注:须提供有效的承诺书,中标履约前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疾控中心或医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材料、有效的驾驶证、劳动合同供 招标人备案并严格执行配送名单配送,此项列入招标人供货考核体系范围内。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 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 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 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 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0投标人的法人和股东与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1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2投标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19日17时30分至2026年5月25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宁市。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报名费”。
4.6邮件报名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向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委托);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