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宸溪雅苑(上源府)南北区开发建设项目无偿配建绿地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宸溪雅苑(上源府)南北区开发建设项目无偿配建绿地实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5.909830 万元,招标人为无锡新广 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宸溪雅苑(上源府)南北区开发建设项目无偿配建绿地实施项目, 主要内容有:原苗木移植、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填、栽植乔木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宸溪雅苑(上源府)南北区开发建设项目无偿配建绿地实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3)[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为 其缴纳的2026年2月-2026年4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 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含开标当月)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 na.gov.cn )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体现上述信用记 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内 容;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 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企业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企业纳税证 明);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5 月 14 日 11 时00分到 2026 年 05 月 19 日 11 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报名,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递交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 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纸质售价售价: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 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时间:2026 年 05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招标地点:无锡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最高限价:1659098.30元。
本项目设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 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1.2 其它:
工期:每批次围挡拆除后30天内完成(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标准;分批验收与配合施工要求:鉴于本项目红线内 工程将分批次完成竣工备案并相应分批次拆除临时围挡,本红线外绿化工程须严格配合上述 分批节奏实施。承包人应优先完成与2022-38#地块施工编号11号楼、12号楼对应区域的红 线外绿化工程。发包人发出书面施工指令后,承包人须在2026年6月8日之前完成该区域 施工并达到验收条件。其余区域绿化工程,在对应位置临时围挡拆除后[30]日内,承包人须 完成施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本工程按发包人确定的批次划分,每批次完工后[7]日内,承包 人须向政府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提交该批次验收申请,并配合完成分批次政府绿化验收。每批 次验收合格后,分别出具该批次验收单。承包人须确保每一批次的绿化工程均能独立通过政 府绿化验收,不得以其他批次未完工为由拖延或拒绝任一特定批次的验收工作。
质保期:2年;(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为招标人的质保期起算日期);
2.1.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
3、投标截止时间:
3.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05 月 26 日09时30分;
3.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