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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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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231万元,最高限价:223万元 ,招标人为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需求为变量,具 体采购数量及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项目采购分为4个包:A包、B包、C包 、D包,分别包括以下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
(002)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B包;
(003)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C包;
(004)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D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 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无需提供;
②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户可以声明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财务管理能 力;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①~②二选一提供)。
(3)税收要求: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 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 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 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招标 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B包不做要求。;
(002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B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 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无需提供; ②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户可以声明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财务管理能 力;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①~②二选一提供)。
(3)税收要求: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 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 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 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招标 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B包不做要求。;
(003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C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 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无需提供; ②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户可以声明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财务管理能 力;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①~②二选一提供)。
(3)税收要求: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 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 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 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 gov. 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招标 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B包不做要求。;
(004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D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 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无需提供; ②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户可以声明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财务管理能 力;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①~②二选一提供)。
(3)税收要求: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 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 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 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招标 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B包不做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项目编号:DHHY(公)2026-511
2.项目名称: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所采购内容需求为变量,预算金额及 最高限价均为概数,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及条件填写单价(单价包含 所有运输、包装等所有有费用,并且按照招标人要求指定位置配送) ,A包:大米(预算金额:69万元/年,最高限价67万元/年);B包: 猪肉(预算金额:80万元/年,最高限价78万元/年);C包:面粉及 调料等(预算金额:18万元/年,最高限价16万元/年);D包:食用 油、豆瓣酱等(预算金额:64万元/年,最高限价62万元/年);
4.采购需求: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需求为 变量,具体采购数量及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项目采购分为4个包:A包、 B包、C包、D包,分别包括以下内容:
A包:大米(分为硬米和软米)配送服务;
B包:猪肉(五花肉、排骨、猪前腿等)配送服务;
C包:面粉及调料等,主要包括面粉、酱油、味极鲜、料酒、味精等及其配 送服务;
D包:食用油、豆瓣酱等,主要包括食用油、粉条、豆瓣酱等及其配送服务
以上包段详细内容以“第三章采购需求”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2026年8月至2029年7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参与其中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的投标,并按所 投包件分别编制、提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顺序从A包至D包进行评审。 投标人中标的包件数量限制为一个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 年的无需提供;②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户可以声明具备满足项 目需求的财务管理能力;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①~②二选一提供 )。
(3)税收要求: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 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 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 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 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 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对符合招标义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 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B包不做要求。
3.方式:现场购买获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由代理公司收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4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0日 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5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