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心院区重点部位增加安防系统设备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心院区重点部位增加安防系统设备工程- 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1.697998万 元,招标人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心院区重点部位增加安防系统设备,具体详见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心院区重点部位增加安防系统设备工程- 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心院区重点部位增加安防系统设备工程- 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 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 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 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
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 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 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备案。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须提 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无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 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5年注册成立的公 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省内施工企业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查询得到,外省施工企业按 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本次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 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 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2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所提供的产品与中心院区现有系统无缝衔接的证 明函或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8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5月25日 16时00分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