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投标-一汽-大众天津分公司储能项目采购项目一汽-大众天津分公司储能项目包件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8日
2026年度投标-一汽-大众天津分公司储能项目采购项目一汽-大众天津分公司储能项目包件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一汽-大众天津分公司储能项目
2.2实施地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3服务期限:双方通过项目实施,所获取的节能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执行,自项日验收起收益分享期为15年
2.4最高响应限价: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至少1个20MWh及以上容量工商业储能电站成熟的项目经验,提交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文件需能够体现/证明容量(如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文件无法体现装机容量,需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佐证)
5)“成熟的项目经验”是指:包含工商业储能电站的建设及运维,仅建设不包含运维的不算做有效业绩(如合同复印件及 验收文件无法体现要求内容,需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佐证)
3.1.3其他要求:具备政策风险应对能力。如取消固定分时电价政策实施后,供应商可单独承担新增投资、及时升级系统并 具备有效运营管理的能力。以上提供承诺函承诺。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 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5月13日23:00至2026年5月20日23:59(北京时间,下 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600元人民币。
4.3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09:30。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