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1900
项目编号: NXYY-ZC-2026-03
项目名称: 宁夏亲水体育中心场馆维修改造 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2022804.31
最高限价(如有): 2022804.31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宁夏亲水体育中心场馆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 | 宁夏亲水体育中心场馆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 | 其他建筑工程 | 1 | 一标段(游泳馆、比赛馆、攀岩馆维修改造项目) | 1084062.68 | |
| 宁夏亲水体育中心场馆维修改造项目二标段 | 宁夏亲水体育中心场馆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 | 其他建筑工程 | 1 | 二标段(比赛馆空调设备维修改造项目) | 359381.48 | |
| 宁夏亲水体育中心场馆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 | 宁夏亲水体育中心场馆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 | 其他建筑工程 | 1 | 三标段(太阳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 | 437964.26 | |
| 宁夏亲水体育中心场馆维修改造项目四标段 | 宁夏亲水体育中心场馆维修改造项目四标段 | 其他建筑工程 | 1 | 四标段(水珠大厅地面维修项目) | 141395.89 |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2022804.31 |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天,质量: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异常低价审查。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3.3-3.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5.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6-05-18 13:00:00 至 2026-05-25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6-06-16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时间:2026-06-16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360 浏览器 (极速模式)、谷歌Chrome、微软Edge等浏览器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远程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等。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远程解密。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时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各投标或响应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服务入口-下载专区栏目,提前下载《政府采购询标功能操作手册-供应商》并学习询标功能系统操作。具体流程如下:步骤 1.①下载询标客户端音视屏软件。②下载完成解压后,按照压缩包中的安装流程文本进行安装,安装成功后,桌面生成软件应用图标。步骤 2.接受询标请求前置条件:①音视屏软件已按要求安装完成;②专家组长在评标系统已发起质询请求或者接收到代理的通告;由于系统按标包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 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4.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CA证书按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接收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6.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金凤区亲水大街35号
联系方式: 0951-5602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街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4层
联系方式: 1879530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郎海峰
电话: 0951-560291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伯宇
电话: 18795304999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