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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投标+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化副产物制备电池负极材料构效关系优化技术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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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投标+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化副产物制备电池负极材料构效关系优化技术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SH17-FW362C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化副产物制备电池负极材料构效关系优化技术服务(三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和“双碳”目标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储能技术已成为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并网的关键 基础设施。其中,电化学储能因具备响应速度快、系统部署灵活、调度能力强等优势,正在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 分。与此同时,面向长时储能与安全宽温域应用场景,钠离子电池凭借资源禀赋丰富、成本可控、安全性高、低温适应性更优 等特点,正加速从技术验证走向规模化工程应用。随着储能项目对电芯一致性、寿命可靠性与安全边界的要求不断提升,钠离 子电池关键材料的性能稳定性与机理可解释性,已成为影响产业化节奏与系统成本的核心因素之一。
在负极材料方向,深圳院面向油气产业链的资源与场景优势,积极推进石化副产物(如石油焦、石油沥青、焦化副产物等)制 备硬碳负极材料的技术路线,旨在构建“低成本、高安全、长寿命”的钠离子储能电芯材料体系。然而,中石油下属各炼化企业 生产的石化副产物来源广、组成差异大,碳材料的微观结构对其电化学行为具有显著影响,直接决定首效、倍率、低温、循环 等关键指标。为确保该路线的可控放大与工程化落地,实现从副产物资源到高端电池材料的价值跃升,深圳院需通过外部合 作,围绕深圳院已有的石油焦基硬碳制备初步成果,系统性开展石化副产物前驱体的性能评估与构效关系优化技术服务。
本采购项目将覆盖中石油体系内14家主要炼化企业所产石油焦及沥青等副产物制备电池负极材料构效关系优化技术服务。深 圳院将与在碳材料领域具备深厚积淀和产业化经验的机构合作,形成覆盖多类前驱体的原料特性数据库,筛选出满足商业化性 能指标的硬碳材料,为深圳院后续的中试放大与产业化项目提供指导。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支撑中石油石化副产物的高价值利 用,为集团开辟新能源材料新的利润增长点。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
本次服务采购范围涵盖针对中石油体系内石化副产物(石油焦、石油沥青等)制备电池负极材料构效关系优化技术服务:建立 前驱体特性数据库;通过预处理、热处理和改性处理等工艺,经前驱体制备硬碳负极材料,评估不同前驱体所制硬碳材料的性能,构建硬碳负极材料性能数据库;建立前驱体筛选与评价机制,制备出满足商业化水平的硬碳负极材料。
1.成果递交形式和数量:中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技术成果,所有成果均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递交:《面向电池负极材料应用的中石油炼化副产物特性评估报告》、工艺包(含制备工艺流程图、工艺参数、操作规范等)、《构效关系 报告》、《前驱体筛选与评价标准》、实验原始数据(包括测试数据、图谱、记录等)。
2.其他服务要求及技术指标要求见本章“2.2.2主要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2主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3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和中标人所在地。
2.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
2.2.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80万元(含税),包含材料、人工、测试、设备使用费、邮寄费、税费等完成本 项目的全部费用。
2.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2.7验收方式:收到中标人出具的验收报告后,对报告进行审核,并对该技术服务工作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制备的硬碳材料满足商业化应用标准:首效≥88%、容量≥250mAh/g、粉压(5T)≥1.3g/cm3、体积能量密度≥300mAh/cm3, 常温循环 ≥6000周)。
2.2.8服务保证期和服务保证金:
(1)服务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服务保证金:质保金为合同含税额的5%
2.2.9服务保证期要求: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服务保质期,保质期为12个月。在保质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以下服务:
(1)响应机制:接到招标人问题反馈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在约定时间内完
成处理。
(2)技术支持:提供不少于2次的技术回访或现场指导,协助招标人解决成果应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3)成果修正:如发现成果存在数据错误、分析偏差或结论不完整等问题,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正并重新提交。
(4)持续服务:保质期内,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就研究成果的后续应用、中试放大、产业化转化等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与支持。
2.2.10成果归属及保密要求:
成果归属(1)中标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数据、工艺包、标准、技术方案、实验 记录、分析结果、软件、图纸、专利、技术秘密等)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2)招标人有权自行或授 权第三方对上述技术成果进行使用、复制、修改、开发、转让、许可或处置,无需另行征得中标人同意,亦无需向中标人支付 任何额外费用。(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不得自行使用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 用。
保密要求:(1)中标人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招标人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实验数据、研究成果、商业信息、项目内容等)承担保密义务。(2)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复制或 使用上述保密信息。(3)中标人应确保其项目团队成员、分包商及相关人员均遵守上述保密义务,并对其违反保密义务的行 为承担连带责任。(4)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永久有效,不因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而解除。
其他约定:中标人应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任何技术、方法、资料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第三方主张侵
权的情形,中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2.10付款方式
项目整体完成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九十五 (95%),保留合同金额的5%为质保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电池材料测试表征能力,须提供电池材料测试表征设备的采购合同,设备至少包含:电化学工作站或者电池测试系统、比表面积分析仪、激光粒度仪、密度测试仪等设备,提供设备照片和采购合同(或采 购发票)。
3.2设备要求
提供电池负极材料加工设备清单【至少包括鼓风干燥箱、高温炉,提供对应设备采购合同、场地证明(房屋不动产证明、或租
赁协议)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关键技术团队履历: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名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提供投 标人盖章的团队技术人员清单、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法提供2025年,可提供2022 年至2024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至今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事业单位仅提供资产负债表及 利润表即可。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池负极材料领域加工或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以及体现服务内容等的关键页)及合同相对应的发票不少于一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
3.6信誉要求(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曾经被列入,后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 zxgk.court.gov .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 wenshu.court.gov .cn)查询无行贿犯罪;
【上述(1)-(3),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以专家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且承诺具有此项目履约能力。投标人出具承 诺函(承诺函必须完整包含上述内容,不允许偏差;格式自拟,盖投标人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集团级、企业级(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必须完整包含上述内容,不允许偏差;格式自拟,盖投标人章):
(7)投标时,投标人须承诺在过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国家、省、市质量、环保、安监部门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重大责任交通(安全环保)事故,无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提交 《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盖投标人章,经查实承诺与实际不符后,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 人资格)。
(8)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 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 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 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4日18时30分至2026年05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4日0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