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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伊春和伊园酒店有限公司消防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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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伊春和伊园酒店有限公司消防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5日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伊春和伊园酒店消防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伊春和伊园酒店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GC072026GK000766
1.3建设内容:伊春和伊园酒店消防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详见采购文件)
1.4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竣工
1.5工程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新区体育中心1号
1.6采购预算:1,638,923.36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2.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2.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意向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7项目管理成员: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02月至2026年04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
(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要求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1人、施工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2026-05-15 09: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14时00分00秒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标/评审时间:2025年05月22日14时00分00秒
7.2开标/评审地点:哈尔滨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