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首选/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驻点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7日
关于2026年首选/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驻点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DGSYH026004)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驻点保安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47.5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驻点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2.2项目编号:ZTGDGSYH026004
2.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划分如下表),各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
2.4项目类型:服务类
2.5 项目背景:在日常工作中,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办公区域需配备相应保安员,以保障我行网点安全生产。为加强分行驻点保安工作项目集中采购的规范化管理,申请对分行驻点保安进行集中采购。
2.6 服务地点:分行办公大楼及市区营业网点;海丰支行办公大楼及海丰各营业网点;陆丰支行办公大楼及陆丰各营业网点;陆河支行办公大楼及营业网点。
2.7 服务内容:为本项目服务地点提供保安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及合同条款)
标包号服务地点招标预算(含税,万元)中标人数量
标包1分行办公大楼及市区营业网点433.95 1家
标包2海丰支行办公大楼及海丰各营业网点;陆丰支行办公大楼及陆丰各营业网点;陆河支行办公大楼及营业网点313.63 1家
合计747.58
2.8 服务周期: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汕尾辖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若持有广东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交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在汕尾市公安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备案的承诺函)。
3.3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3.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9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人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人查询工商行禁入名单结果为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也不得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3.11投标人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关系:(1)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应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关联情况,并出具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投标的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提供承诺函)(2)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原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3)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不得为工商银行离职人员。(4)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不存在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
3.12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四、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5月14日9时30分至2026年5月20日17时00分。(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一套至上述地点进行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网络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印章或签名);(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提供附件一《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4.3.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整/标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本项目允许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购买招文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审核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其缴纳招标文件费,确认购买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3.3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6月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9时30分,地点:汕尾市。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届时将邀请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5.3本项目只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成功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