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新疆区域第三方车辆配送服务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新疆区域第三方车辆配送服务保障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福建海峡军 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无固定预算,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不含 港澳台)。(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关承诺)。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及采购截止期前一 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及企业纳税缴纳证明材料(个人所得税不作为有效纳税凭证认定))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连续三年利润总额不得为负。(提 供2023-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无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至少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5)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 zxgk.court.gov.cn/ 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 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供应商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 供相关承诺)
10)供应商未被列入采购人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提供相关承诺,本项由采购人 在评审现场提供相关通知文件进行现场复核。
1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供 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相关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相关承诺)
13)供应商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
(2)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 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 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1.被本项日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6日 10时00分到2026年05月22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申领招标文件 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 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5.供 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6、7、8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 承诺书。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连续三年利润总额不得 为负。(提供2023-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无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2 年,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8.有效期内的有效期内 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采购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 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以最终评审为准。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采取发送电 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 料加盖公司公章,需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 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提交多余材料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 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 可在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材料发送成功后编辑短信发送告知,短信内 容: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短信防止邮箱异常时核对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新疆区域第三方车辆配送服务保障项目(项 目编号:XJGSHY-202605-01)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厦门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采购方法
比选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采购内容:第三方车辆配送服务。
项目预算:本项目无固定预算,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本项目不允许中选供应商对中选项目进行分包转包;中选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选项 目,也不得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其他: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不含 港澳台)。(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关承诺)。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及采购截止期前一 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及企业纳税缴纳证明材料(个人所得税不作为有效纳税凭证认定))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连续三年利润总额不得为负。(提 供2023-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无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至少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5)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 zxgk.court.gov.cn/ 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 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供应商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 供相关承诺)
10)供应商未被列入采购人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提供相关承诺,本项由采购人 在评审现场提供相关通知文件进行现场复核。
1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供 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相关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相关承诺)
13)供应商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
(2)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 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 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6-05-16 10:00:00起至2026-05-22 19: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 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6、7、8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连续三年利润总额不得为负。
(提供2023-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无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 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
8.有效期内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采购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 符合性审查以最终评审为准。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公司公章,需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提交多余材料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审核 通过后,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材料发送成功后编辑短 信发送告知,短信内容: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短信防止邮箱异常时 核对联系。
4.3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文件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 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05-26 10:3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
5.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