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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标讯/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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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HZMSW-20260502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本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 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2.本次招标选取8家施工单位入围,服务期限为 一年,入围单位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如合格投标人数不足入库数 量时,则各投标人得分高于60分的合格投标人均选入库。3、最高限价费率:95%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一)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 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 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2024年度 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情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8)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原件);(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 (成立时间距招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 人,则5、6、7项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 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标人根据 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 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 质证书(二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拟派项目经理为 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 目经理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 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 18 日 09时00分到2026年 05月 22日 16 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1: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 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 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为其缴纳 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获取。获取方式2:【法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授权代表 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 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并联系经办人获取文件(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 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 05 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 05 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类入围 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2.本次招标选取8家施工单位入围,服务期限为一年, 入围单位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如合格投标人数不足入库数量时, 则各投标人得分高于60分的合格投标人均选入库。3、最高限价费率:95%4.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2) 资格 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 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 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 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2024年 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情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8)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 立时间距招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 6、7项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 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 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 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 社会保险,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月 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勘查: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 标人自行考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一)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 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二)本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时间:2026年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月 22日,每日9:00 至 11:30, 14: 00 至 16: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1: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 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为其缴 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获取。获取方式2:【法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授权代 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 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并联系经办人获取文件(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 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 开始时间:2026年6月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6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扬州市)
五、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6月 5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扬州市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 (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 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 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 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