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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哈密市恒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选定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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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哈密市恒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选定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哈密市恒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选定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 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恒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选定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
1.2采购人:哈密市恒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内容: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优化单位福利保障体系,哈密市恒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泰交通工程 有限公司计划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制度,预计参与人数约24人,年均资金规模约27万元。现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进行询比,以确定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为单位企业年金基金提供全面、专业 化的受托管理服务,确保企业年金运营和投资运作规范透明,使年金资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实现保值增值。
委托服务内容:选取1家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并签署受托管理合同。
(1)受托人负责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选择、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时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涉及签订的合同内容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2)协助采购人制定企业年金基金制度:
(3)根据采购人的意见制定企业年金基金实施方案。按照确定的方案向采购人提供企业年金的相关培训服务,协助完成企 业年金方案的沟通、报备、账户开立等工作;
(4)根据采购人的意见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5)向采购人提供受托服务查询平台以及受益人年金信息查询平台并提供培训服务;
(6)根据合同收取单位和职工缴费,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7)接受采购人的查询及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审计,定期向采购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确保 信息披露规范及时,受托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季度报告;并应当在每年度结束后90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年度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2.3服务标准/要求:
(1)依靠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对各管理人进行持续性监督,使年金资产在控制风险、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 益:
(2)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对企业年金基金负全责。受托人必须担当“审慎管理人”的角色,全程监督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 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和投资运作规范透明;
(3)受托人按照采购人意愿,为受益人利益进行管理,按照集合计划模式运作,力争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
(4)项目服务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从业五年以上、团队成员从业三年以上。团队人员三人及以上。需有固定的项目负 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发生变更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工作量集中时,需安排专员驻点协助采购人工 作。
(5)热线支持:提供正常工作日每天8小时热线服务。
1.6最高限价:
执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七章规定:
(1)受托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
(2)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照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限额,由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另行缴纳。 保留账户和退休人员账户的账户管理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由受益人自行承担,从受益人个人账户中扣除。
(3)托管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
(4)投资管理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自2026年06月至2029年06月,具体履约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 书的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
(3) 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 名录信息的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信息的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材料):
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询比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0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10时30 分,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
5.2未按规定编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20日10:30 (北京时间)
6.2、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启。
6.3、开启地点:线上参加开启。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