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2026-2027年度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_2026YCJC00001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2026-2027年度餐饮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8.54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采购内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2年最高限价(含税价,余同)为188.54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出具基本账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5年度有效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同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不少于2个日就餐人次不低于150人次的餐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上须能清晰的体现服务内容、日就餐人次、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日就餐人次须另外提供用户出具的盖章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但自我证明材料无效,不符合计为无效业绩,同一最终用户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2)投标人具有专业的餐饮经营、管理能力;拥有一定实力的从事餐饮工作的队伍,拥有完善的消防、食品安全、就餐安全等应急措施或预案。3)投标人本次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
和法规。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7、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招标文件
发放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17:00时。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将单位营业执照及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6月5 日15: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地点地点:盐城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