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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附属初中建设项目主体结构及二构劳务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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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附属初中建设项目主体结构及二构劳务采购公告
受武汉誉城九方建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附属初中建设项目主体结构及二构劳务(项目编号:WFI-FW-2026-8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附属初中建设项目主体结构及二构劳务。(二)履约期限:暂定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三)最高限价:179.887209万元(含税),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上述限价均无效。(四)采购内容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附属初中建设项目主体结构及二构劳务,以本项目第四章项目需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
二、采购对象
符合“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具备满足于项目合同履约和生产组织管理必备的财务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具备满足于项目现场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组织管理团队的要求:(五)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近3年内与誉城集团系统内部单位无法律纠纷的承诺,并承诺承担隐瞒法律纠纷带来的损失:
(七)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供应商近3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八)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本条所有条款要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年5月15日17:30时至2026年5月18日17:30时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3、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费用600元/套,领取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
(二)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开标地点:武汉市
(二)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一)公告期限:2026年5月15日17:30时至2026年5月18日17:30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