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热点标讯北京排水集团运营技术服务中心2026年除砂试验设备及配套材料采购公开谈判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5日
北京排水集团运营技术服务中心2026年除砂试验设备及配套材料采购公开谈判公告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运营技术服务中心2026年除砂试验设备及配套材料采购(项目编号:2026-ZC-5401-000010)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除砂试验设备及配套材料采购
1.2采购人:北京排水集团运营技术服务中心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
北京排水集团运营技术服务中心拟采购精准除砂改良设备及配套高压空压机、曝气沉砂池气水联调强化沉砂隔板装置,根据试验现场条件,加工制作相关设备并提供相关安装服务。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日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路10号院内(采购项目序号3项)或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26号北小河再生水厂院内(采购项目序号1、2项)。采购主要内容:1、精准除砂定点吸砂改良设备1套;
2、高压空压机1台;3、曝气沉砂池气水联调强化沉砂隔板装置1套。。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北京排水集团运营技术服务中心除砂试验设备及
配套材料采购
2.2交付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30个日历日。
2.3交付地点:北京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2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2024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累计具有20万元(含)以上的水处理设备加工制作或设备供货业绩。3.1.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 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冻结;
处于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与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隶属关系、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之前三年)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法院判决公示信息为准);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人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4)谈判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审核以上资料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谈判文件。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
5.2谈判保证金0元。
5.3响应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谈判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响应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1)响应人发送至采购人邮箱中的电子报名资料原件(见4.1,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递交谈判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如递交响应文件时的授权代表与报名时不一致或授权日期过期,请按照4.1条款要求重新签署授权委托书。
5.4未按5.3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谈判采购人仅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即2026年【5】月【26】日)由授权代表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在截止时间前任何提前日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也不接受以邮寄、快递、闪送等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提前送达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且不承担保管责任。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6年5月27日10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为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