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度工程第二批造价咨询机构入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BZB202600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工程第二批造价咨询机构入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度工程第二批造价咨询机构入围服务项目,本次入围供应商家数为 1家。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2026年度工程第二批造价咨询机构入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2026年度工程第二批造价咨询机构入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4年度或 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 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 2025年 7月 1日至今任意 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 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5月 14日 09时 00分到 2026年 05月 21日 17时 00分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5月 25日 09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5月 25日 09时 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