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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楼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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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楼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2026-030 

    项目名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楼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5500  

    最高限价(元):605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楼物业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5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重大服务投诉及违法违规记录。服务区域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楼9个楼层及办公楼院内区域,总面积13350平方米。需配备保洁人员9人并为其缴纳五险。驾驶员3名(其中A1,1名,C照(C2及以上)2名)。所有人员需经专业培训上岗,具备相应操作技能,服从调度,建立24小时服务响应机制,并接受考核与保密要求。
保洁需每日作业,做到垃圾无堆积、无异味;专项清洁(如玻璃清洗、地面抛光、消杀防疫)按季度/月度定期开展,清洁后达到无灰尘、无污渍、无积水、无杂物的标准,并高质量完成会议服务。
驾驶员提供公务用车服务保障,禁止酒驾、毒驾并定期体检;
做好办公楼物业协同服务。协助维护水电消防、绿化、停车位、垃圾分类等设施。设备维护由物业管理负责,电器维修执行“三检制”,做好日常巡检、保养与故障排除,确保电器与消防设施合规,作业防触电、防火,作业完成后后清理现场。至少配备1名具备有效电工操作证的维修人员,具备办公楼常见水电暖、土建维修经验,掌握设施布局,服从采购单位工作安排,必要时可配合加班或紧急抢修;绿化时使用的肥料、药剂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对人员健康及室内环境造成危害。
供应商需为执法局职工提供日常餐食服务,保障每日早餐、午餐的正常供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餐厅区域需保持操作间、餐桌、餐具等清洁卫生,落实垃圾分类与消毒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3日2026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224号

联系方式:0991-5282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6室

联系方式:0991-3550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991-35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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