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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宁夏冷链物流枢纽 (银川冷链物流基地暨宁夏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宁夏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4日
打印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2045

项目编号: ZKX(YN)20260427-029

项目名称: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宁夏冷链物流枢纽 (银川冷链物流基地暨宁夏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宁夏冷链物流枢纽(银川冷链物流基地暨宁夏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宁夏冷链物流枢纽(银川冷链物流基地暨宁夏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 其他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12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2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正式成果,其中各阶段节点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 号、《宁夏回 族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 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 号);(6)《宁夏回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7)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 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 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 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文件要求,政 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 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 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 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 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 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1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5-14 16:32:44 至 2026-05-21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26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5-26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业务办理事项如下: 1.1 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 源交易网 ”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 ”模块查看。1.2 办理完成 后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采购业务】- 【填 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 业务】【-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新平台使用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0512-58188093或 0951-6891120 。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 交流群:283038356 进行咨询。 2.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 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 件的制作。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 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 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 随时关注“答疑变更 ”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永宁县政府西侧集中办公区1号楼
       联系方式: 0951-8011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0951-8934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尹丽萍
       电话: 0951-801155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关莉、陈玲、周江龙、樊蓉
       电话: 0951-8934987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