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双辽市第五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一标段;(002)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二标段;(003)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三标段;(004)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 购项目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具备:(1)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相对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 营场所和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3)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4)具有相适
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 (5)具有相应的贮存 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 (2023年至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002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具备:(1)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相对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 营场所和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3)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4)具有相适 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 (5)具有相应的贮存 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 (2023年至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003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具备:(1)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相对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
营场所和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3)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4)具有相适 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5)具有相应的贮存 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 (2023年至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004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具备:(1)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相对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 营场所和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3)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4)具有相适 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 (5)具有相应的贮存 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 (2023年至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4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方式报名。网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 08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5日 08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长春市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C2026-0506
项目名称:双辽市第五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35万元/年,第二标段:26万元/年,第三标段:17 万元/年,第四标段:12万元/年。
报价方式:折扣率%(商品供货价格由学校后勤部门每月初采集一次附近农贸市场价格,价 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如果同类商品价格上涨,供货商价格可按同等比例上调,如果同类商 品价格下降,供货商价格也要按相应比例下调。同类商品没有涨价时,供货商不得自行涨价, 否则学校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标段 采购内容 数量
1 肉/肉制品 1批(以最终采购数量为准)
2 调味品、干鲜、鸡蛋、牛羊肉、冻货 1批(以最终采购数量为准)
3 蔬菜 1批(以最终采购数量为准)
4 米、面、油1批(以最终采购数量为准)
服务地点:双辽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协议期满后需重新组织招标,确定供货企业。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农业标准、行业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具备:(1)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相对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 营场所和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3)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4)具有相适 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 (5)具有相应的贮存 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 (2023年至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
本项目采取网上方式报名。网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以下资料加盖 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收 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3)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