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湖南省株洲市分公司2026-2028年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26281304)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招标条件本人保财险湖南省株洲市分公司2026-2028年食堂承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83.4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人保财险湖南省株洲市分公司2026-2028年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 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 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 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湖南省株洲市分公司2026-2028年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选聘1家供应商,承接株洲市分公司食堂承包服务,服务周期3年, 全面负责食堂日常运营、菜品制作、卫生保洁等工作,保障员工日常用餐、培训用餐、会议用 餐、商务接待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的全场景供餐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 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数量 中标人数量(N)
人保财险湖南省株洲市分公司2026-2028年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本项目3年合同期内预算总金额约783.48万元,选聘一家供应商,承接株洲市分公司食堂承包服务,服务周期3年,最终结算金额按照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发生量核算,且合同结算总额不得超过本次采购预算。 1家
2.5服务期限:三年。
2.6服务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分公司新城支公司办公楼1楼整层和2楼半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须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 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 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Xinyongfuwu?navPage=5 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https:// www.ccgp.gov.cn: search/ cr /
3.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 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应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将合同内容违法/违约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格式详见附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3.10 特定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旅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1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
(2)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所属公司员工,须提 供不少于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加盖公章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4获取方式: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投标人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 项目名字+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 系方式;邮件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E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 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 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 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5.5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06月08日10时0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 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或否决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项目适用)
6.4.4未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6.4.5现场递交人员非投标单位法人或非在投标单位购买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 得少于六个月)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为开标当月往前倒推一年任意连续六个月)。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