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领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领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星源绿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星源绿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无锡市领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以综合评估法实 施。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北洲路60号。
2.建设内容:从光伏系统现场踏勘、设计开始,直至并网发电并完成全部专项验收,本工程实行全过程总承包(EPC), 包括工程现场勘察、屋面荷载报告、加固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备案、电网、消防等合规性手续办理、设备购置、现场安 装、防水施工、加固、换瓦、钢结构车棚、充电桩、绿化移植、接入建设单位能碳管理平台、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 性能试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3.工期:
3.1全容量并网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2完工验收工期:7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4.误期违约金:5000元/天(以全容量并网工期为考核节点)
5.本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报相 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光伏系统180天不间断试运行通 过。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中项目全容量并网后功率因数应满足供电公司要求,如发生的罚款将由投标 人承担。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其中光伏组件抽检需在项目全容量并网后经招标人指定的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规范标准抽检合格并满 足合同相关要求。
6.竣工验收合格:以获取供电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按项目当地相关规定),并且经招标人组织的竣工验收。
7.结算方式:结算计取的装机容量结算时以完工验收鉴定书为准,若超过设计装机容量按设计装机容量为准,若低于设计 装机容量按完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8.质保期:
设备质保期:(1)光伏组件为十年,首年功率衰减不超过3%,后续每年功率衰减不超过0.5%,因组件本身质量问题导 致系统效率年衰减率超过合同约定的阈值(首年3%,之后每年0.5%),由承包方负责无偿更换该批次问题组件,以确保发电 收益;(2)逆变器整机质保五年;(3)其它设备为两年。
防水质保期:五年
工程质保期:两年
如设备供应商承诺的设备质保期超过以上约定时限,以设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9.质保金:竣工结算价的3%.
10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利用无锡领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阶段共有的1处厂房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厂区屋面材质主要为彩 钢瓦,面积约为16740平米,4处停车区域建设光伏车棚,光伏车棚面积约为4000平米。装机容量约0.8MWp(以最终批复及 设计为准),全部优先安装于屋顶,同步在停车场建设车棚且含10个充电桩车位,移除16棵树木,且需落实政府对业主厂区 海绵城市路面的保护要求。
1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174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设计 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含)以上并且【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并且【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 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
③企业资信要求: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s:// zxgk.court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并依法予以处理。
2)人员资质要求(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 资格要求)):
①施工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工程总承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主体单位员工)、设计负责人和施工 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或与 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 体申请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无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人 盖章之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资信审查采用资格、资信后审方式,只有资格、资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8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无锡市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
4.招标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和纸质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所有提供资料必须有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 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参与 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
五、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开标时间:2026年6月3日9:00
3.开标地址:无锡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