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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徐州徐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充电设备统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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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徐州徐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充电设备统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徐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充电设备统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00万元,招标人为徐州徐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充电设备主要用于电动车充电,包含充电桩、充电模块、充电堆、功率分配模块 等配套设备。根据徐州徐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开展充电设备招标采购。 招标结果适用于徐州徐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详见招标文 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徐州徐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充电设备统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州徐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充电设备统型采购项目: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 为投标标的物的关键设备制造厂商(特别说明:投标人应为充电桩产品的直接制造商或厂商 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若为唯一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可引用厂商业绩、产品 资质、研发费用等作为投标应答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不唯一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贸易商投标。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 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或关联的授权方同时具备1条风冷充电堆生产线、1条分体式充电终端生产 线、1条一体式充电机生产线的生产制造能力,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现场照片、关键生产设 备采购合同及发票(对应发票日期应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其中风冷充电堆生产线、 分体式充电终端生产线、一体式充电机生产线只认可投标人自有生产线。
*3.3投标人须承诺满足实施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并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中对应产品的要 求。不接受负偏离,正偏离应详细说明(若涉及到可量化的参数,应就投标设备及参数进行 详细列明)。
*4.人员资格和要求:投标人设备指导安装调试、检维修团队(售后服务),团队中至 少应有10名及以上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专业仅限低压电工作业)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以上人员购买的开标当月前一个月起往前推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5业绩要求:
*5.1投标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已在国内完成的直流充电设备(仅 含一体充电桩及配套、分体充电堆、充电终端,不包含销售合同全为单独模块、交流桩、元 器件等业绩)累计销售金额须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以上业绩时间点以销售合同(提供框 架协议的需附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及订单对应开具的发票金额(含税)为准。
*5.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备销售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应为清晰扫描件,无法辨 认的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发票应逐一与合同对应,如为框架合同,则需提供框架合同 下的纸质或电子采购订单及对应发票,纸质采购订单应带采购方或其所属单位公章(包含业 务运行部门印章),电子采购订单应为采购系统页面截图或其他可证明订单真实性说明文件;
①如为EPC项目,在EPC合同中应可见充电设备的品牌、型号;②如在EPC合同中不可 见充电设备品牌、型号,需提供与EPC合同中采购人名称一致的设备采购或使用的用户证明, 并提供满足对应标段有效业绩的结算发票;投标人对所投标段的业绩须列出汇总清单,清单 上须列明销售对象、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发票号码等。对于EPC总包或其他 类似合同中仅部分合同金额为充电设备,且充电设备与其他内容开具在同一发票时,须在统 计业绩时剔除不相关业绩。
*5.3为确保投标资料真实有效,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价格文件中提交《业绩发票验证 信息一览表》,即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业绩发票,应在一览表中列明验证信息,格式自拟。 (若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则否决投标)。
如不提供或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准确,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承担。如提 供虚假信息,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6财务要求:
*6.1投标人财务状况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2025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非关键信息可以隐藏,能 够清晰反映营业额、研发投入、资产及负债情况),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 况,若存在资不抵债情况将被否决投标。
*6.2根据招标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产 品责任险,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200万元,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0万元。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没有处于被责 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 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 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 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4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 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 同等优秀的技术质量前提下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 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 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7.5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中 标后按招标人要求免费定制标准外观颜色(徐工定制配色)及形象,充电设备外部钣金件及 喷涂材料的选择需考虑极热、极寒、盐雾等不同区域地理生态环境下的耐受度。
*7.6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内容包 括: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配合徐工新能源科技公司所属各企业的承包商提供相应充电设备 的安装要求及相关施工所用的基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基础、电缆沟、管、电缆线、大 样图等可达到施工深度的图纸,并指导施工安装(设备安装调试详见价格中说明)。
*7.7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s:// zxgk.court.gov.cn/ shixi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7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 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 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 录等情形。
*7.8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其余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承诺未因质量问题被徐工集团系统内停止采购资格、停止付款、列入黑名单、解 除合同等处理,如果中标后招标人发现与承诺不符,有权解除合同。
*8.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人指定充电运营平台的要求通过入网检测。
*8.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30日内按招标人指定充电运营平台的要求,对供应的设备 完成接入平台所需的设备和软件优化。
*8.4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将所供的充电设备按照与招标人约定的时间送到招标人指 定的测试地点进行入网型号测试,测试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厂家自行承担。(费用主要为厂家 送测期间产生的人工费、运输接卸等费用)
*8.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的通讯协议提供数据,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 配合完成软件升级。
*8.6投标人须对投标的充电设备电损率(平均值)进行承诺。在投标人承诺的免费质 保期内,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对上述设备承诺的电损率随机进行评测。如测试结果与承诺的电 损率偏差值较大(负偏离),将按徐工新能源科技充电设备供应商考核管理流程进行处理。
*8.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国家要求完成3C认证,承诺2026年8月1日起供货产品 均取得3C认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的完成故障代码适配。
*8.9投标人须承诺所有标段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能源局行业标准、国家 电网企业标准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中的 相关规范、标准及法规),有关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建议如有更新,应以最新建议为准。
*8.10投标人须承诺徐工新能源科技公司所属各企业在技术出现较大革新时有权视情 况中止合同,重新开展磋商或重启采购流程,确保产品技术的先进性。
*8.1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国家要求完成能效等级认定,2026年11月1日起,供货 产品能效等级满足《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6519-2025)的要求。
本文件中所有投标人须承诺的条款,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并由投标 人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4日 09时00分到2026年5月2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6月3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