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河南中原药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原药谷零碳智慧示范充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自招(2026)0030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药谷零碳智慧示范充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2685.439286万元,招标人为河南中原药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嵩县田湖高速口产业集聚区洛栾线南北两侧。共建18台160kW直流 双枪小车充电桩,36个充电车位。其他负荷50kW,同时系数0.5,功率因素0.95,总负荷为 1592kVA,变压器负载率取0.95,共设两台800KVA变压器;36台400kW直流双枪重卡充电桩, 36个重卡充电车位。其他负荷50kW,同时系数0.5,功率因素0.95,总负荷为9477kVA,变 压器负载率取0.95,共设4台2000KVA变压器,1台1000KVA变压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原药谷零碳智慧示范充电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文件中 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 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3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5月20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 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