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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关于-江苏省扬州市旭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启迪邻里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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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关于-江苏省扬州市旭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启迪邻里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启迪邻里中心改造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6.07771140万元,采购人为扬州市旭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JTWDZB-2026025 项目名称:启迪邻里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37660.12元 最高限价:下浮5%,3360777.114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工期:120天 工程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启迪邻里中心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扬州市3.工程内容:详见项目需求及工程清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启迪邻里中心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启迪邻里中心改造工程:
1、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14时30分到2026年05月2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到扬州市登记报名。请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5日 09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
七、其他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胶装、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壹份(U盘形式、含投标报价的新点软件版)单独密封在信封中、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踏勘,风险自行评估。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投标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