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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北京-西部算力节点长途组网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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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北京-西部算力节点长途组网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A0-B-26-001-01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本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北京-西部算力节点长途组网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3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本项有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现需 对北京-西部算力节点长途组网服务进行采购,实现打通北京和西部算力集群重点分布城市, 完成长途算力网组网西部板块的搭建。内容涵盖: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

1.2 招标内容

1.2.1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预算为730万元(含税)。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最终按照中 标单价和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1.2.2中标人若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在合同签订之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违法行为、或 履约过程中考核不合格等情形,则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选取后续中标候选人或重新进行招 标。

1.2.3履约时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2个月止;

1.2.4履约地点:全国;

1.3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预算,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 业单位须持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业务宗旨)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4投标人近三年类似成功业绩;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

2.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e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投标人在与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 尚未妥善解决的;

(10)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投标人应对自己的信誉作出承诺,招标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对投标人信誉进行核查 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投标人实际与承诺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所 造成的损失。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1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 14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上海市。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公章;

c.现场购买支付现金。

(2)邮件获取:

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邮件发送至下述文件扫描件后,向采购代理机构 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b.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扫描件加盖公章);

c.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d.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作为邮件正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 03 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