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中国人寿财险青岛市分公司低碳修复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东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2日
2026年度招标-中国人寿财险青岛市分公司低碳修复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QDMYF-20265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寿财险青岛市分公司低碳修复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市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综合类服务商,确定不超过8家入围供应商;(002)第二标段:新能源电器类服务商和总成类服务商,确定不超过7家入围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综合类服务商,确定不超过8家入围供应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响应的须提供其所属总公司就本项目对该分公司的唯一授权书,即同一家公司只可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响应);
2.供应商需要至少连续两年具有保险事故低碳修复服务相关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需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汽车维修许可范围为二类及以上: 新能源维修需要提供动力电池厂家出具的授权;
4.供应商在经营地有独立的运营团队,有营业场所、维修场地、专用设备、专业维修人员等经营条件,维修厂房面积不低于 100平方米,专修质量保证期限,不得低于一年(提供响应区域团队名单,提供带时间、地点水印的维修厂地照片、维修设备照片;提供租赁合同、员工社保证明;提供专修质量保证期限承诺书、提供开户证明及专票样本);5.供应商能够出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支持公对公费用结算,如无法提供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接受采购人维修费扣减税点的要求;:(维修费扣减税点:维修金额=定损总金额发票税点(13%-3%/6%/9%),开标时出具承诺函);
6.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年 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提供纳税证明材料,请提供改策文件截图及说明资料);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开标时出具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承诺函);9.供应商提供“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参选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的承诺书,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及承诺函);
(002第二标段:新能源电器类服务商和总成类服务商,确定不超过7家入围供应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响应的须提供其所属总公司就本项目对该分公司的唯一授权书,即同一家公司只可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响应);
2.供应商需要至少连续两年具有保险事故低碳修复服务相关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需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汽车维修许可范围为二类及以上; 新能源维修需要提供动力电池厂家出具的授权;
4.供应商在经营地有独立的运营团队,有营业场所、维修场地、专用设备、专业维修人员等经营条件,维修厂房面积不低于 100平方米,专修质量保证期限,不得低于一年(提供响应区域团队名单,提供带时间、地点水印的维修厂地照片、维修设备照片;提供租赁合同、员工社保证明;提供专修质量保证期限承诺书、提供开户证明及专票样本);5.供应商能够出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支持公对公费用结算,如无法提供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接受采购人维修费扣减税点的要求;:(维修费扣减税点:维修金额=定损总金额发票税点(13%-3%/6%/9%),开标时出具承诺函);
6.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年 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提供纳税证明材料,请提供改策文件截图及说明资料);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开标时出具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承诺函);9.供应商提供“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参选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的承诺书,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及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时间 自2026年5月13日起至2026年5月19日,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 13:30 至 16:30;2.地点:青岛市;3.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邮箱获取征集文件。在获取征集文件时间内,须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4.售价:每套 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5.未按规定获取的征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 时30分递交方式:青岛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