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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体育公园CC0701042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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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体育公园CC0701042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SCG2026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体育公园CC0701042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12-440114-17-01-32625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体育公园CC0701042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以北、芙蓉大道以东。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8225.4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8225.45平方米,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5%,计容面积45563平方米,可建成总建筑面积 6776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569.50平方米 ,可售住宅面积39923.00平方米,商铺约为1400平方米,可售地下车位数量528个。(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及建设单位需求为准)。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03652.47万元。
2.1.5若本项目因国土、规划、建筑主管部门等原因,调整建设规模或终止实施,中标人只能就已经完成且通过招标人确认的工作量申请补偿,其他内容均不得索赔,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包括概算审核阶段、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实施阶段、结(决)算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具体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内容详见合同约定。
2.2.3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造价标准、定额、规范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相关造价管理文件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各标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乙方对造价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负全部责任。
2.2.4造价咨询服务目标: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项目按期、高质完成,同时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2.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核完成工程结算并归档之日止。
2.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435,600.00元。(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②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单位。
③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4.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3.4.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年  05 月 12 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 31 日23时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6年 05  月 12 日00时00分至2026年 05  月 18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进行投标登记,本项目投标登记采用全程线上电子登记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及《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的扫描件(按下列排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封面格式按附件要求)发送至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原件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负责人)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从发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投标登记时递交,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广州市。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环节。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